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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员工赴天津工作、落户和购房意向的通知

来源: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

作者:党委工作部(企业文化部)

点击量:27843

发布时间:2016-08-31

【  特大  】

  

各子公司、各单位工会:

根据集团公司战略部署,集团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东疆港区新设成立盾构再制造公司,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册。经2016年8月29日集团公司第三十八次党委(扩大)会议研究,现在全集团范围内对去天津工作、落户、购房意向进行意向征集,并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党委(扩大)会议意见,将有关户籍、社保、住房公积金、购房等政策说明如下,便于员工做出选择。

一、工作意向征集

目前暂定盾构再制造公司、地下空间设计研究院及盾构再制造分院等三家单位将在天津办公。员工也可根据自身情况,自愿报名是否愿意到天津工作,集团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安排工作调动,集团公司不承诺安排报名员工(包括在天津落户、购买住房的员工)到天津地区工作。

二、员工落户政策

据东疆港区人社局介绍,申请落户天津市人员必须在天津市人社局进行劳动备案,与天津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在天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,大致分个人落户和新建企业成建制落户两种:

(一)个人落户要求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中之一:1.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在35岁以下;2.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年龄在45岁以下;3.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年龄在50岁以下;4.市人事局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高经济效益的生产、科研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。以上学历均为第一学历,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,采取积分落户制度,时间长、难度大。

(二)新建企业成建制落户:新设企业可以一次性整建制办理员工户籍迁入,有50%以上人员具备基本条件即可。企业可设立集体户口,在集体户口未开户前,可将员工户口落在东疆区管委会名下作为过渡。本次迁移只针对公司正式员工,错过整建制迁移,后续落户均按个人落户办理。

集体户口仅接受员工落户,员工家属可以随迁,但需在天津市有住房,将员工个人的集体户口转换为个人常住户口后,可将配偶和不超过两名18周岁以下子女投靠迁入个人常住户口。

三、员工住房

为解决员工入驻天津后的住房问题,集团公司与东疆管委会、天津港集团洽谈团购房事宜。

请各位员工根据户型填写意愿表(附件2),公司将在汇总员工购房和所选户型信息后,积极和开发商协商,尽可能满足员工需求。本次所选户型将作为下一步购房、选房的依据,一旦选定不允许调换,请大家慎重选择。

四、子女入学

再制造公司周边暂时没有学校,紧邻瞰海轩西边(马路对面)规划有小学,目前职工子女可安排到滨海新区实验学校(九年义务教育)就读,学校距单位约15公里。高中以上子女入学需要员工自己解决。

五、购房贷款

经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设银行沟通,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理开户和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。员工购房可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、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方式。

六、相关说明和工作要求

1、请各单位收到文件后,务必将本通知告知包括劳务工在内的所有员工(合资公司仅限我方派驻人员)。

2、请员工本人认真阅读文件,根据个人意向认真填写《员工赴天津工作、落户和购房意愿表》(附件2)。在工作意向征集、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方面如有疑问,可联系人力部、工会办公室。

3、请各单位工会、合资公司于9月4日前将附件2:《员工赴天津工作、落户和购房意愿表》和附件3:《员工赴天津工作、落户和购房意愿汇总表》报送至工会办公室张留龙处。

中铁装备 中铁装备工会

2016年8月30日